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Android平台 惡意程式增6倍


 
 
趨勢科技昨日發表2012年第3季資訊安全總評季報,該公司表示,第3季資安威脅焦點仍集中於行動裝置,尤其是Android平台中,高危險的惡意程式數量從6到9月之中,暴增至近 17.5萬隻,成長近6倍。


Android裝置中,卻僅有5分之1安裝資訊安全軟體。除了惡意程式外,遊走在灰色地帶的廣告程式(Aggressive Adware),則是對Android使用者隱私權造成的威脅。


趨勢科技資深技術顧問簡勝財表示,行動裝置的惡意程式如此大幅成長其實不令人意外。Android 平台目前已成功稱霸智慧型手機市場。駭客也透過行動裝置的惡意程式,取得使用者的資訊,如使用者所在地點、撥過的電話號碼等等,這些都是可變賣得利的資料。

資料來源: 奇摩科技新聞

綠控藍臉書違法 國民黨:純屬例行轉貼新聞


華夏經緯網4月1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針對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控台灣加油贊臉書違反“選罷法”,國民黨發言人馬瑋國表示,台灣加油贊臉書專頁是在競選期間固定轉載競選總部新聞稿,純屬例行轉貼新聞。
  據報道,馬瑋國表示,此篇臉書貼文發言時間是1月14日凌晨0時24分,內容僅是轉載1月13日晚上選前之夜晚會新聞稿,純屬例行轉貼新聞,貼文上也特別標明是1月13日晚間的談話。
  事實上1月14日,几乎所有媒體也均有報道各陣營的選前之夜,該新聞稿中記載的馬英九的相關談話,也見諸1月14日報端。對於民進黨指控違反“選罷法”的部分,一切由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臉書PO編纂假綁架 男大生違法遭送辦

玩笑真的開大了!台中市一名國立大學男大生,為了衝臉書上的人氣,PO文謊稱女友在台中市被綁架了,過程描寫的栩栩如生,PO網不到一天,吸引上萬人按讚,引發員警緊張,急忙約談,男大生才坦承一切都是虛構的,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102382.html

施文儀臉書發文猛批 陳冲:查是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

針對行政院會通過要將陸生納入健保相關修法草案,行政院長陳冲今(12)日強調,重點是要先確定陸生是否要跟其他外籍學生一樣納入健保,後續才有政府負擔的問題,對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放話批評陸生納保案,陳冲則說,他已經要求人事行政總處研究施文儀的做法有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施文儀日前在個人臉書(Facebook)上發文,批評陸生不是全民,不能納入全民健保,引發爭議。

陳冲說,雖然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是他已經請人事行政總處研究施文儀的言行是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若是具有特定公務員身分,發表跟職務上不直接相關,或是間接上相關的事情,解釋是人事行政總處的專業」。

揪團減肥、賣EYE現 臉書網拍違法


網拍上賣買的物品千奇百怪,但只要是無照賣醫療用品,通通屬於違法,不過現在就有業者刻意在臉書上,用英文夾中文的「EYE」現,來賣瞳孔放大片,也有人揪團要買減肥產品,試圖規避主管機關的查緝,不過不管用何種交易醫療物品,台北市衛生局都認定違法,最重可以罰15萬元。
參加減重班民眾:「叫我忌口,不要吃,要我起來運動,對我來講是蠻大的煎熬。」
好想減肥,偏偏少吃多動實在辦不到,看準胖子商機,有業者把腦筋動到臉書上,以消脂肪的名義揪團,放上紙片人照片當MODEL,要大家幫忙分享,但其實是賣減肥產品,還標榜是全美銷售冠軍,連吃3個月就能瘦上將近10公斤。
民眾:「還去會去看一下,如果自己有需要想要買的話。」
民眾好心動,但當問到多少錢、多大罐、產品叫什麼名稱,細節部分業者通通三緘其口,只肯以私人信件答覆,葫蘆裡賣什麼藥,得這麼迂迴。北市衛生局主秘姜郁美:「有發現在網路上販售的時候,所有的衛生局都會啟動稽查機制,就是請業者來約談。」
原來根據藥事法規定,如果產品沒經主管機關許可,私自從國外帶來會被視為偽藥或禁藥,可以直接將賣家移送法辦,相中臉書用戶與日俱增,做起生意的,還有專賣年輕美眉愛用瞳孔放大片的業者,款式應有盡有,還標榜日韓代購,但是仔細看,名稱同樣也有玄機,就是EYE現,應是沒提隱形眼鏡或是放大片的關鍵字,相關單位要查還沒那麼簡單。
但追根究柢,因為這類無照販售,不管賣藥品還是醫療器材,根本不合法,可處3到15萬罰鍰。民眾:「還是要看有沒有合格,沒有合格我不會買。」
民眾:「可能會買到黑心貨,這可是要戴在眼睛耶。」
網路世界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但跟健康有關的,消費者可別大意。

滿足偷窺慾 臉書售透視眼鏡 涉違法


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全球會員逾6億人,不肖業者卻在臉書登廣告販售「透視眼鏡」,大放厥詞寫著:「美國特工專用,沒效退費!」曾購買該眼鏡的網友,指稱眼鏡外型跟太陽眼鏡一樣,戴上後能看到別人的裸體,讓女性人人自危,怒斥:「這樣會讓人懷疑戴太陽眼鏡的人都是色情狂。」

《蘋果》點選臉書上販售「透視眼鏡」的廣告,立即連結到業者架設的網站,介紹透視眼鏡效果極佳,甚至張貼以眼鏡偷窺女明星「衣下」風光的裸照佐證,並販售周邊的偷拍器材,強調外觀跟太陽眼鏡沒兩樣,偷窺不易被發現,而且只要以信用卡付費,全球都能寄送貨品。 

網友批鼓勵犯罪

《蘋果》發現,美國業者9年前推出透視眼鏡,每副售價近6000元台幣,經實測發現,該眼鏡能穿透尼龍和絲織材質的衣服,穿透率高達80%,尤其陽光普照時效果最佳,不少國外網友戴上該眼鏡,於海邊沙灘上假裝做日光浴,彷彿進入天體營,充分滿足偷窺慾。
對此女網友驚呼,女性內衣大多是絲織材質,泳衣是尼龍材質,業者在全球最大的社群網站登廣告,簡直是鼓勵犯罪。 

最高可處5年刑

也有網友認為,若透視眼鏡防不勝防,只能盡量穿著棉質衣服防範;民眾陳小姐則說,這樣我不敢去海邊玩了,且會懷疑戴著太陽眼鏡的人,可能都是色情狂。
律師林銘龍提醒,若購買並使用透視眼鏡窺視他人身體,將觸犯《刑法》妨害祕密罪嫌,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販售業者則觸意圖營利供給工具或設備窺視他人身體,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

臉書按「讚」 被控告加重誹謗


一名女子在臉書(Facebook)按「讚」,竟然被控告加重誹謗!20歲的許菀容等十多人,看了網友朱志強貼文嘲諷他的老闆胡晶南,隨手按了一個「讚」,結果被胡男控告;板橋地檢署認定,在臉書按「讚」是臉書使用者的一種「本能」反應,作用不只是「贊同」,有時只是表現「看過」、「閱」,而且許女並沒有留言附和朱男所寫的內容,因此將她不起訴。
朱志強是賣潮T的「夠壞堂」員工,當時因高雄豪雨成災,他的住所離服飾店較遠,打電話向胡晶南(「夠壞堂」前負責人)請假被拒,於是在臉書上(暱稱「Tomato Ju」)貼文:「長年住在市區的人怎麼會瞭解淹水的痛苦,他對淹水的認知應該僅限於游泳池吧」諷刺胡男,許女和其他十多名網友按讚或留言,結果全被胡男控告。
此案仍在高雄地檢署偵辦中,許菀容住在新北市,被移至板橋地檢署偵辦,她表示和朱男並不熟,而且根本不認識胡男,其實不瞭解兩人的糾紛,也不記得為什麼會按了「讚」。檢方認定,臉書的「讚」是預設功能,使用者可用來表達關心、認同或只是「閱」,許女並未留言附和內容,難以認定有破壞胡男名譽的犯意,不予起訴。